“本人有视力四级残疾证,求可靠单位挂靠,薪金可议,可以帮公司免残保金。”一些招聘网站上登出不少出租残疾证的信息。
北青报记者调查中发现,一些残障人士即便不到企业上班,只需“挂靠”企业,采取假工作的方式,就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以及社保。而一些企业为了躲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
对于这种貌似双方都赚便宜的方式,一些残障人权益工作者认为,此类做法一方面有悖于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残障人自我生存能力差,社会欠缺帮助残障人提高就业能力的健全机制。
讲述
“出租”残疾人证 每月能挣1500元
近日,北青报记者打开某个招聘网站进行搜索,发现不少残障人士在上面发布出租残疾证的信息,“本人家人有个残疾证,想下挂贵单位,上三险即可。”“本人有视力四级残疾证,求可靠单位挂靠,薪金可议,不用上保险,可以帮公司免残保金。”这些信息大多都是用残疾证挂靠企业,帮助企业免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换取酬劳。
北青报记者与几名在网上登广告的残障人士取得了联系。“我也是看别人这么做。”李女士说,残疾证就是她本人的,她目前还做着另外一份工作,但并没有用到残疾证,“搁着也就搁着。”她听说别人把残疾证挂靠到企业,可以获得一笔酬劳,于是也有点心动,便在网上发布了出租残疾证的信息。
另一名企图出租残疾证的张女士说,她的残疾证是外地的,但是在北京也可以用。“有人来查我可以过去。”她说,如果有人来检查,就通知她,她可以过去在单位上几天班。“一个证只能挂靠一个单位。”她介绍说,自己还没有挂靠过其他单位。“没办法,现在残疾人生活困难呀。”李女士说,有些残障人士生活比较困难,残疾程度较高的确实没有办法寻找工作,将残疾证租借出去好歹能解决下生活问题。
顺义区一位自称是四级视障的刘先生说,他们村好几个残障人士都找到了挂靠单位,不过有些年纪太大的没找到“下家”,“太大了人家也不用呀。”
“我不奢求跟正常员工工资一致。”谈及出租残疾证,企业需要付多少酬劳,一位残障人士说,只要达到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而其他几位残障人士的要求高低各异。“一个月得给我1500元。”一位称家在延庆的残障女子要求比较高,而另一位残障男子则称,一个月给300元,再帮着上保险就行。“不上保险也行,一个月多给几百块。”
挂靠残疾证与找单位工作哪个选择更好?“当然是挂靠合适了。”方女士回答,残障人士很难从事高端工作,找到一份工作也就挣2000多元,还比较辛苦。将自己的残疾证出租,谈好了一个月收入近1500元,比上班要合适。
调查
个别企业“只要证” 不爱录用残疾人
在招聘网站中,北青报记者还找到了一则目的性很强的企业招聘启事,这则招聘启事称,“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论有无工作能力,均可以报名应聘,待遇:每人每年5000元。可以不必来公司上班,只需提交残疾证并与公司签订合同即可。有居民户口者优先。”
北青报记者在相关网站查询到北京市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如果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此比例,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以北京市残保金征收为例: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一家50人的公司,上年公司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2万元,企业上年没有安排残疾人员工,2017年应缴纳残保金50 * 1.7 % * 120,000 = 102,000,即企业需要缴纳残保金10.2万元。以这个例子计算,一名企业找到一名拥有残疾证的残障人士前来挂靠,一个月工资1000元,一年只需花费1.2万元,企业一年可以节省9万元。
“我觉得老板这样做不太公平。”深圳市一家残疾人就业基地的负责人廖女士说,有些残障人士靠出租残疾证来谋生的做法她有所耳闻,“为什么就不能正常雇佣一名残疾人呢。”他觉得有些企业的老板这样做只是考虑自己的利益。
此外,对残障人士的管理需要更为专业化,也是一些企业选择“假用工”的原因。“残障人士跟普通人的心理不一样。”她说,有些残障人士的自卑感较强,一些无意识的话语或是正常的批评,很容易刺痛他们柔软的内心,残障人士会认为你在欺负他们,心中会产生较大的抵触情绪。“你约束他们一下,他们就会比较抵触,放松一点管理,他们就会有些过于自我。”廖女士说,企业管理残障人士的度很难把握,要比管普通人更加细心,更加全面才行。
观点
出租残疾人证现象需从三方面寻找原因
“我确实听说有的残障人做这种事。”一名盲人公益广播的负责人杨先生说,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政府、残障人士三方面。
“企业对残障人还不了解。”杨先生说,一些企业要租用残疾证,还是因为他们不想招收残障人士,认为真正录用残障人士比较麻烦。“他们对于残障人士的技能并不了解”。杨先生说。
“政府应该创造更好的环境。”杨先生说,政府应该创造更好的利于残障人士就业的环境,比如无障碍通道,开发盲文软件。杨先生说,目前残障人士群体的素质确实参差不齐,跟企业的用人要求有一定差距,这使得他们的就业范围相当狭窄。“只能通过教育才解决。”
杨先生介绍,目前残障人士的就业以低端为主,很多人干着保洁或看门的工作,有些智障人士去洗车,视障人士主要集中在按摩和钢琴调音两个工种。“其实有些残疾人的英语很好,完全可以去当话务。”
杨先生说,其实残障人士本身并不愿意闲在家中,他们更愿意去工作,这样可以结识更多的朋友,工作也是对他们个人价值的肯定。
辛辣热评
出租残疾证现象泛滥,政府、企业、残疾人都应该承担责任
残疾人将残疾证出租给企业,在帮助企业逃避缴纳残保金之时,自己即使闲在家中也能挣得一笔酬劳,貌似双方都捡了便宜,实则有悖于政府设立残保金的初衷。
部分企业“只要证,不要人”,以及部分残疾人“只挂证,不工作”都应该批评,他们“挂”的证,挑衅的却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在出租残疾证过程中,监管部门也应该对此进行反思:“挂证”之下,显然是“人证分离”,监管部门在审查企业招录残疾人就业情况时,恐怕是只看证件不看人、只看招工数量不看用人质量,从而对企业的“假用工”现象无知无觉,或视而不见。
除反思监管“软作为”甚或不作为外,最该反思的,其实是企业为何愿意依靠“挂证”躲避缴纳残保金,残疾人为何支持企业弄虚作假。有网友问得好:各地每年征收了多少残保金?收取的残保金干什么用了?真正的残疾人得到什么保障?2016年有报道称,深圳残保金累计征收近50亿,从未公开支出情况,引爆了残保金使用账目不清、缺乏监管的问题。
当残保金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之时;当残保金被人挪作他用、中饱私囊,或当作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小金库”时;当有关部门只看中残保金这块肥肉、只重收费,却不管这笔钱是否真能促进残疾人就业时……企业缴纳残保金的积极性,自然会大打折扣,残疾人自然会想出向企业出租残疾证,以直接换取酬劳的不得已办法—好歹此举能解决一下窘迫的生活问题。
故而对于残疾人“挂证”,相关部门需要做好补漏工作。一者,“一刀切”地要求所有用人者按同一标准缴纳残保金,是否增加了用人者的负担,是否涉嫌用行政命令转嫁政府责任?让残疾人过上体面生活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创造更好的残疾人就业环境,比如残疾人职业培训。二者,彻底杜绝残保金被乱花,专款专用于残疾人就业,以取信于民。别说“挂证”的残疾人和企业钻了空子,你不堵路,谁还钻空子? 来源:北青网